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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效果明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8-05  发稿编辑:景秀丽

 

凝心聚力,找准工作方向

今年以来,江油市法院认真分析基层法庭建设现状,创新工作思路,提出了“案件下沉、人员下沉、指导下沉”的基层法庭建设方案。以加强法庭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该院的主要做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并从法庭的规范化设置和队伍建设、组织保障和装备保障、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指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扎实推进,把握工作重点

(一)以充实物质装备为保障,实行“政策倾斜”。坚持装备、经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年度预算核定的法庭办公、办案经费最高限额比院机关综合部门高30%左右,比院机关业务庭室高10%左右。同时,招录一批聘用制法警提升安保力量。目前,基层法庭已安装1个LED显示屏,配置10辆警车、32台办公电脑、10台打印机、7台扫描仪、9部安检门、2个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并实现法院系统四级联网。另有7个法庭LED显示屏和每个法庭的监控系统正在陆续安装,每个法庭的录音电话、录音笔、相机等硬件设置正在采购中。

(二)以调整受案范围为切入点,实行“案件下沉”。本着繁简分流的原则,除了涉及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标的额50万以上的商事案件、特别程序案件、与知识产权、公司、证券、票据有关的案件等由民一、民二庭办理以外,其余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由法庭管辖。原来由民一、民二庭管辖乡镇调整由法庭管辖。

(三)以优化干部结构为突破口,实行“人员下沉”。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决动因不足的问题。并以制度为依据,调整壮大法庭队伍力量。一是完善干警最高任职年龄制度。为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确定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岁、女50岁。二是完善干警轮岗制度。规定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层及以下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7年或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10年或在同一部门累计工作达15年的,必须交流到其他部门。三是建立青年干警培养锻炼制度。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必须到人民法庭和信访窗口工作。法院干警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必须具有二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拟任领导职务的后备干部必须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

(四)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着力点,实行“指导下沉”。一是实行领导联系制度。班子成员必须联系1—2个法庭,每年定期到联系点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领导联系法庭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二是实行专委指导制度。派驻两名副科级实职领导、专职审委会委员协助院领导分片区指导法庭工作,以建制为基础,实行片区统筹、协调分案的原则。三是强调审判质效。通过质效指标分析、动态监控等形式进行跟踪管理。在审判管理过程中引入纪检监察机制,连续两个季度质效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四是首创试岗制度。为确保调整后法庭工作有序推进,实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行试岗制度。对交流和提拔的部门中层干部试岗6个月,试岗期满通过民主测评、部门测评后,再经院党组评议确定是否任职。

稳中求新,突出工作亮点

(一)着力打造女子法庭。向泸州市江阳区江宁法庭、广安市广宁法庭等先进法庭取经,将青莲、双河两个法庭作为女子法庭重点打造。在人员配备上,除法警以外,法庭干警均为女性,平均年龄31岁。

(二)完善和落实“一乡镇一法官”制度。结合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制定了干警驻村计划,实行领导牵头、部门归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干警驻村时间、工作形式等内容,现正在实施阶段。

(三)探索推行“一乡镇一陪审员”制度和群众联络员制度。紧紧深入和依靠群众,将基层村、居委会主任或者有一定声望的长辈、致富带头人发展成为法庭的陪审员、工作联络员,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提高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

取得的成效

(一)法庭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调整后,4个法庭实现一审一书一法警的配置,3个法庭实现两审一书一法警的配置,1个法庭实现四审两书两法警的配置,干警平均年龄35.6岁,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今年1—6月,基层法庭共受理案件1980件,同比上升39.74%,占全院诉讼案件总数的55.12%。其中,审结1618件,同比上升117.61件;调解988件,同比上升117.98%。共开展巡回审理案件1437件。

(二)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今年1—6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98件,同比上升28.18%;审、执结3734件,同比上升126.3%:未接1064件,同比下降31.44%。基层法庭共受理案件1618件,同比上升39.74%,占全院诉讼案件总数的55.12%。今年二季度,该院的审判质效排名全市第2位、全省第17位,较一季度分别上升4位和28位。

(三)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中,法院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为40岁,较调整前下降4岁;9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任中层职务的干警学历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结构更加合理,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法院队伍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今年,该院成功化解5件涉诉信访积案和400余农民工堵车断道的重大矛盾纠纷,该院关于争创“两个一流”的工作思路受到市委宋开慧书记的肯定批示。绵阳中院莫亚林院长评价该院2012年度的工作“有激情、有思路、有新意、有亮点、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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