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唤醒责任与良知 受伤民工得救治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4-20  发稿编辑:景秀丽

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 ,建一流法律援助队伍, 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展现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3月29日,平通镇益泉村的小女孩急匆匆的走进平武县平通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办公室。原来是她的妈妈在成都某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现在医院无钱动手术,在屡次遭到工地负责人拒付医疗费后,一家人都非常的慌张和无助。小女孩今年16岁,还在读高中,本应该在学校认真读书,由于父亲常年多病,一家人的经济来源全靠妈妈打工挣钱,可是妈妈的严重受伤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无疑是雪上加霜,一边是急需救治的母亲,一边是能说会道的工地负责人,这个小女孩经历着极不寻常的困境。了解情况后,工作站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事,如果此案走一般的法律援助程序,那么急需手术的病人等不急,如果向当地劳动部门寻求帮助,那么又给小女孩增大了难度和负担,如果能够说动工地负责人自愿承担责任,及时拿出钱来给伤者医治,那么就会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新的希望。最后他果断决策拨通了该工程负责人的电话,并与工地负责人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沟通、谈话,首先从法律规定上讲,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从家庭的损失角度讲,经济支柱的受伤和小女孩的学业耽误,都会造成这个家庭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希望他能够理解小女孩救母的一片孝心。经过三番五次的劝说,终于唤醒了工地负责人的责任和良知,他同意次日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民工,并承担支付医疗相关的费用。

稍后,工作站工作人员将此事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做了汇报,县中心指示:一是此事符合《绵阳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的规定,我们要积极对其进行援助;二是一定要把此事向当地党委、政府做详细汇报,并协助其家属通过民政、妇联等部门给予相应的帮扶。

4月16日,小女孩面带笑容,陪同体弱多病的父亲走进了平通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办公室,非常感激的对工作人员说:“我妈妈出院了,工地负责人也给清了医疗等费用5万多元,能够这么快的得到解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