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涪城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每人补助标准为240元。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让参合患者得到更多实惠,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涪城区对新农合补偿方案做了五个方面的重大调整,显著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一是新增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母参合。具体是指当年出生婴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政策,其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药品、检查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括生活及预防保健类的其他费用。享受时间从出生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年度应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并缴纳个人缴费,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据了解该项新政策的出台主要目的是让当年出生,又无法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能享受出生当年的新农合补偿政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二是提高重大疾病种类和补偿比。在去年对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补偿基础上扩大到对成人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型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住院治疗等五种重大疾病的补偿范围,新农合基金按其医疗费用的70%进行补偿。并增加了对单次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比未达到60%,由本人向新农合服务中心申请,经新农合服务中心核实后,按其住院总费用补足60%的规定;继续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提高5%进行补偿的政策。
三是降低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根据涪城地处绵阳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参合农民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比例约占20%的特点,新农合决定今年降低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由去年600元的下降到500元。门槛标准的降低将会有效减轻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
四是提高门诊和住院补偿封顶线。今年涪城区新农合将大幅度提高对参合农民的门诊和住院补偿封顶线标准。其中普通门诊每人每年由不超过60元增加到不超过100元,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封顶,家庭年封顶线为家庭参合人口数×100元,家庭成员可共用;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总额全年累计由不超过3500元增加到不超过4000元;住院医药补偿费用(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累计补偿的封顶线由过去的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型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享受重大疾病特殊补偿的患者,累计封顶线由最高7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万元。
五是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比。普通门诊、慢病门诊补偿比均提高20%。普通门诊由按医疗费用的50%直接补偿提高到70%直接补偿;慢性病门诊由按实际费用的60%补偿提高到80%补偿;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分别提高5%—10%。其中区内定点乡镇卫生院80%提高到85%;区内定点县级医疗机构65%提高到70%;统筹地以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5-55%提高到50-6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40%提高到50%;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35%提高到40%。补偿比的调整,极大地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缓解了就医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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