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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全面完成十大民生工程目标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1-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1年,按照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提出“要把民生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继续实施重点民生工程,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的要求,我市大力实施包括就业促进、扶贫解困、少数民族群众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大类民生工程,共108项省、市目标(其中省目标91项,市目标17项),计划投资97.92亿元。全年目标(除省上未下达的4项外)已于2011年12月底前全部或超额完成任务,其中,完成目标150%以上的有16项,完成目标100%到150%的有88项;实际投入资金117.68亿元,超预算投资19.76亿元。其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制定《绵阳市201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把民生工程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市级责任部门是实施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园区是实施主体,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使民生工程目标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实施地。

二是强化效能监察和督查督办,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实行网格化动态管理,坚持“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对滞后项目,采用“正排工序、倒逼工期”等办法,实行“跟踪督查”、“点球通报”和问责制。

三是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的同时,市、县两级财政调整财政资金、优先安排民生性资金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集项目配套资金,不断增加财政的民生性支出。同时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金投入民生工程、支持民生工程。

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民生工程的主渠道和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宣传全市民生工程实施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坚持每季度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告(公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大力营造关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务民生的社会氛围。

通过以上做法,各级各部门努力,全面完成了民生目标,极大地改善了我市民生。(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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