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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5元 换来5月拘役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31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个43岁的外地农民,本该“不惑”,可却窜到四川江油想靠扒窃“发财”,结果才掘“第一桶金”5元,即被当场抓获,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2月30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2011年7月8日,四川遂宁农民段兵和林剑(别案处理)密谋到江油扒窃,因为江油有“小成都”之称,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公共汽车多,正好“一显身手”。

第二天5点,两人从遂宁出发,到达江油已是7点多。吃了早餐后,快8点钟了。段兵对林剑说:“我在江油打过工,知道江油企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但民营企业还是8点上班,现在是上班高峰期,而江油警察还没上班,放心大胆干!”林剑问:“如果被抓住怎么办?”段兵说:“我们分头行动,我在车头,你在车尾,如果你有麻烦,我装作上前劝架,掩护你逃走;同理,我有麻烦,你掩护我!”

说话间,16路公共汽车开过来了。两人上了车。这是无人售票车。段兵投了币,就往人多处挤,他看中了一个穿着入时、挎着绿色挎包的女士李丽。那挎包胀鼓鼓的,一定“有货”!但因他挨得太近,李丽以为他性骚扰,回头嫌恶地瞪了他一眼。段兵连忙往后挪一挪,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公交车摇摇晃晃行驶了一会儿,快到站时,开始报站:“下一站是广电大楼站,请下车的乘客提前作好准备。”要下车的乘客闻言,就往后门挤。段兵见机会成熟,就悄悄拉开那个挎包的拉链,把里面的钱包掏了出来,之后吹一下口哨,通知林剑,意思是“已得手,撤!”

可段兵才挤到车门,李丽就喊了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一定是前面那个平头偷走了,抓住他!”段兵闻言,使劲挤下车,撒腿就跑!可这时车窗突然跳下一个人,猛追。一会儿,那人就从后面逮住段兵的衣领。段兵连忙掏出钱包:“好汉,钱包孝敬你,放兄弟一马!”那人说:“瞎了你的狗眼!”一个扫堂腿,把段兵扫到地上,反剪双手。

林剑见段兵有了“麻烦”,连忙上前为他开脱。那人这才知道两人是一伙的。不但不放段兵,还一下抓住林剑的手腕。林剑正要挣扎,“咔嚓”,手上多了一副锃亮的手铐!正在惊疑,又“咔嚓”一声,那人把他跟段兵铐到了一起!

林剑惊问:“你是警察?”那人说:“算你们撞到了枪口上!”段兵说:“你们不是朝九晚五吗,怎么……”那人说:“反扒警察跟公交车营运时间同步!”

这时,李丽跑过来了。“这是你的钱包吗?”反扒警察问。李丽说是。反扒警察打开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正是李丽的。出乎段兵意料的是,钱包里只有5元钱,其余全是餐巾纸!

“警察大哥,才5块钱,你就放了我吧,小弟保证以后不再偷了。”段兵哀求。反扒警察说:“钱虽不多,但你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12月30日,江油法院审理认为,段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罪名成立。段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之规定,判决段兵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段兵听完判决后说:“别人是‘四两拨千斤’,我是‘五元蚀掉两千金’,亏大了,以后坚决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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