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台了《较差法律文书评选暂行规定》,明确了较差法律文书的送评标准和评定、公示规定。
评选标准具体细致化。该《暂行规定》提出了7点评选标准,从格式和内容两方面严抓文书质量。
评选程序公正透明化。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初评,对照评选标准认真筛选,将筛选出的较差文书提交案件质量评查组讨论,并报江油法院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讨论评定。将评定意见反馈给文书制作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将评定结果归入审判业绩档案,提出异议的,由质委会报审委会决定。
评选结果利用最大化。将较差文书予以点评,在公告栏内进行公示,给全院提供学习机会,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同时,分清责任,纳入院绩效考核范围,予以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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