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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执行利剑更闪亮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9-20  发稿编辑:景秀丽

多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重的砝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行抓起,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创造不同凡响的一流业绩。

江油法院充分认识到,党委、人大支持是破解“执行难”的坚强后盾。为此,江油法院定期向江油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取得了党委、人大及各部门的有力支持。为了构建社会大执行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及市政法委分别下发文件,要求每一个单位、个人都必须服从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并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实行一票否决。有了党委大力支持这把“尚方宝剑”,一项项措施得以实施、一个个问题迎刃而解、一个个“瓶颈”被打通。迅速建立了以江油法院为“主力军”,与工商、公安、银行、国土、房管、乡镇、司法办、村委会等十几个部门为“后备军”的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经营、出境、贷款、高消费、融资、置产等活动进行全面限制和监控。使一些“老赖”也不得不履行了义务。

江油法院还积极运用群众和基层组织这个“法宝”,形成 “大合唱”,来更有效地攻克“执行难”。在江油市内发展123名执行联络员,发放执行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为执行工作的送达、取证、强制措施、协助执行及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充分发挥了“编外执行员”的作用。还充分调动被执行人周围人的积极因素,发动被执行人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左邻右舍,特别是被执行人心目中有威望的“说话人”,从侧面做工作,以取得圆满的和解效果。同时,积极运用执行财产线索举报悬赏公告、设立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和信箱,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从而,一个由党委支持、部门配合、群众协助齐心协力、齐抓共执的良好执行环境初步形成、初显成效。

比如,江油法院受理于胜武等七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江油市太白碳酸钙厂劳动合同纠纷七案。七案共涉案金额1.5万元。从立案开始,江油法院便启动了涉农专项通道。立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办理这系列案件,并规定了结案时间,既要保护七名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又要保证企业正常运作。江油法院启动财产查找程序,发现该厂刚经历了所有权变更,除厂房、机器设备外,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该厂前后两名企业主,努力做工作,讲道理,同时为企业生产经营讲法律,谋对策。最终,七名农民工与厂方达成和解协议,也领到了应得的工资1.5万元。

“若安天下,必先正其身”,若想要得到当事人的支持和理解,克服“执行难”,首先要建立一套严密的执行制度作保障。江油法院执行局一成立,就制定《执行工作实施细则》,对执行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动态流程管理。成立了执行裁决组和实施组,实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权制度,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保障执行权公正行使。制定了《关于办理执行和解案件的规范意见》,就执行和解的基本要求、执行和解案件的管理、执行和解案件的恢复执行三个方面15个条款作了详细而切合实际的规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针对当事人反映执限长,陪不起、拖不起、耗不起的问题,江油法院自制“紧箍咒”、自动“手术”,推行“换员执行”的制度,遇有一般债务案件和其他简易案件在3个月内、重大疑难案件在6个月内未执结或和解,或当事人与案件执行法官情绪对立的,实行“换员执行”。通过换员执行,案件执结率达明显提高,涉及执行工作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明显下降。

“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下落难寻、难在被执行的财产难查、难在无财产难执。所以,有些案件法院不得不依法中止执行,而给申请人“石沉海底,执行无望”的感觉。对此,江油法院执行法官们为了尽量使一些“死案”复生,知难而进,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向中止的执行案件下“猛药”,使一些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维护了法院的裁判权威与司法尊严。并在实践探索中,摸索和总结了一套规范中止案件的制度,提高了一些“死案”、“呆案”、“胡子案”的执结率。有的“幸运”的申请人发自内心感叹地说:“出乎意料的是,某一天江油法院突然会通知你去领执行款,真让人喜出望外!说实在的,在多次执行无望的情况下,时间久了,我们自已都无暇顾及案子的事,是江油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方的艰苦努力,才使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至于落空,我们打心眼里感谢江油法官!”

“蠃了官司输了钱”,这是有的老百姓对执行工作的怨言。这句话对法官来说,就像伤口上撤了一把盐。也就是这句怨言驱使江油法官付出了多几倍的汗水和心血。执行法官对每一个案件都实行“三穷尽”:穷尽方法、穷尽措施、穷尽法律。全力推出限制高消费、执行听证、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执行快速反应“110”机制等20多项新措,激发了执行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尽最大的努力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比如,江油市民黄定元在江油市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打工,一次意外事故造成残疾,最终江油法院判决城建公司赔偿黄定元14万元,可城建公司没钱。后来江油法官了解到,江油市青莲镇卫生院欠有城建集团债务15万元,遂追加青莲卫生院为案件被执行人。可青莲卫生院一时无法拿出14万元。经江油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终于召集三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青莲卫生院每月支付给黄定元5000元,使本案执行完结。黄定完感动得向江油法院写感谢信,称赞江油法院“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江油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在执行多起案件时,发现很多被执行人早出晚归有意逃避执行。有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江油执行法官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凌晨执行”行动,执行法官们在凌晨4点出发,不到5点即到达被执行人家里,找到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通过说服教育,有的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义务。执行法官发扬拚博加奉献精神,无论春夏秋冬,“凌晨执行”一直坚持了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行工作可以说是一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重量级”审判工作,耐心是对执行法官的最大考验,有时一个案子就要起早摸黑、来回奔波多回,甚至十多回。执行法官们在长期执行实践中,理性地认识到,执行不仅要干,而且要巧干。于是,在实践中,他们摸索和总结了“五法”:分类疏导法、证据威慑法、优势兵力法、利用基层力量法、惩教结合法,使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执行法官在办案中,注重念好“三经”:坚持司法人性化执行念好“说理经”、坚持司法文明化执行念好“教育经”、坚持司法人文化执行念好“情感经。以“和为贵”为切入点,张扬“亲和力”,注意寻找各方当事人的感化点,尽可能取得多方满意的和解效果,达到以“和解”之符奏“和谐”强音的目的。

江油下岗女工向江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段全兴合伙纠纷案,执行标的15万元。可段全兴早已将双方合伙的财产变卖挪作他用,其本人也一起避债在外,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员为了及时解决下岗女工的问题,邀请该村几位老人,多次到段全兴家中,对其家属晓之以情、动之以法。最终,江油法院了解到,段全兴女儿段芳在加拿大工作,江油法官通过互联网跟段芳取得联系,进行协调,通过互发电子邮件,进行交流与沟通,最终段芳代其父按和解协议履行了给付义务。

另外,江油法院还通过创新执行服务卡、公开听证会、流程式管理、执行会商等多项执行公开机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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