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母亲把房给我,哥哥却抢先登记怎么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8-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详情:

吴女士一直与母亲在一起生活,照顾母亲的衣食住行、生活起居,直至母亲去世。母亲生前早就安排将一直居住的房子给吴女士,其亲戚朋友都可以作证。可当母亲去世后,吴女士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吴女士的哥哥已将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这种情况吴女士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的情况属于《物权法》上的登记错误,吴女士可以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更正登记或者登记异议。因为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吴女士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若果她的哥哥不同意变更登记,吴女士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