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农民工群体讨薪的民事案件,采取“一日立案、二日调解、三日裁定、四日执行”的特殊措施,四天搭建起的诉讼绿色通道破解了农民工兄弟的维权难题。
2011年7月19日上午,三十多位农民工兄弟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用随身携带的铁锁锁住了该院临时办公点机关大门,并悬挂“恳请政府还我公道”的标语,逗留在法院大门通道口不肯离去。
原来是因为2011年5月20日,该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文利娟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李佑通、邱兴蓉应在北川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领取的工程款180万元予以保全,并提供了相应担保。该院审查后,依法作出(2011)北民初字第340号民事裁定,并对上述款项予以冻结。
7月11、12日,北川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及谢益、姚征平为代表的32名民工,以法院冻结的李佑通在北川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程余款316,870元系民工的附属工程工资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冻结,以便将此款发放给民工,并提供了有关证明材料。对案外人提出的上述异议,北川法院执行局认真组织研究,并尽快提交审委会讨论。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民工围堵法院的事件。
事发后,该院院长魏宗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副院长李芝军、纪检组长李安禄到现场组织开展法律解释工作,同时成立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协调小组,多管齐下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表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兑付农民工工资。
本次民工上访法院,涉及民工近百人,讨薪金额达到302000元。由于该工程款因其他民事纠纷被冻结,承包商收取了部分工程款后未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访。北川法院在安抚好民工并全面掌握了案情况后,当机立断,立即启动以调解为主线、速立案、速裁定、速执行的应急反应联动机制,在县司法局派出的法律工作者无私援助下,为7个带班班组民工免费书写并当即递交了诉状,北川法院依法予以免交诉讼费。致使这起案外群体上访事件很快引导并控制在司法途径上。
7月20日下午,在立案庭、民庭及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参与下,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7月21日,立案庭将民事调解书及执行申请代为送至执行局执行, 7月22日执行局依法优先兑现了农民工资。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程项目中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了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在法院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减少环节、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快速处理,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了信访,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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