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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委与各基层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3-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开展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工作新局面,3月11日,涪城区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定仪式。区委书记席世洪代表区委分别与石塘镇、朝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和辖区72个部门的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中规定,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做到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行风建设水平,树立良好的形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加强对分管的业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用制度规范人、财、物的管理。
       会议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各部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廉政建设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作为2011年度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年度综合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未履行责任书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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