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从怀孕后,便一直在安县某乡镇卫生院做产前B超检查,数次检查结果均显示胎儿一切正常。2011年2月16日,当宋某某再次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血压偏高、有明显水肿,医院要求其到安县妇幼保健院做详细检查。宋某某在妇幼保健院的检查结果显示胎儿有异常,被建议到绵阳市中心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及分娩。2011年2月24日,宋某某在绵阳市中心医院产下一畸形死婴。宋某某的家人在得知噩耗后,认为是一直做产前检查的安县某乡镇卫生院检查诊断失误导致了婴儿死亡、宋某某生命受到威胁;并要求该卫生院承担一切损失。而该卫生院则认为作为一个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和条件有限,不应承担病患家属所说的一切责任。
由于医患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僵持不下,遂于2011年3月2日向安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递交了调解申请书。医调委接到申请后,及时向医患双方、安县妇幼保健院、绵阳市中心医院了解情况,摸清了纠纷的来龙去脉。考虑到患者身心受创,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还多次去医院探望,不谈赔偿,先从心灵和思想上关心、安慰当事人及其家属。经过多次相处后患者家属逐渐信任医疗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并主动提出要参与调解。
2011年3月9日,在安县医疗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医患双方终于愿意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商讨补偿事宜。调解开始时,患者家属提出要求医院赔偿宋某某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20000元,院方认为此事实属意外只肯承担15000元。患者的公婆一听院方不同意自己提出的赔偿数额,情绪便开始激动。三位调解员眼看形势不对,便一边开始安抚老两口的情绪,做好两位老人的心里疏通工作,耐心讲解类似案例的调解处理结果;一边做院方的工作,让医院站在患者的角度,充分考虑患者家属的悲痛心情,在补偿金额上稍作让步。
通过之前近一周的前期工作和半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医患双方表达了对彼此的谅解,并最终同意在补偿金额上以16000元了结此次纠纷。至此,一场堵心窝子的医患纠纷,在医调委倾情倾力的精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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