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大假期间,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方纠集2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雇用12辆大货车,趁放假之际欲强行转移被法院查封的价值人民币70万元的机器设备,原、被告双方在现场剑拔弩张。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接报后,连夜出警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并平息了事态。
据悉,该起事件起因是:2008年10月25日,重庆人邓某某通过竞标,取得了在安县沸水镇某村的页岩矿《采矿许可证》,成立了安县沸水镇某页岩砖有限公司。刘某是安县秀水镇人,2010年4月1日,刘某与邓某某签订了《页岩开采承包协议书》,邓某某将其《采矿许可证》及所属开采范围内的页岩开采的所有权及成品矿完全处分权承包给刘某,由刘某进行页岩开采、销售,约定承包期为2年,承包费每年30万元。随后,刘某即按照协议给邓某某陆续支付了承包费及定金共50万元。2010年6月1日,刘某以安县沸水镇某页岩砖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安县某水泥有限公司”签订了《页岩供应合同》。后因刘某在进场开采页岩矿时受阻,致使合同未能履行,遂起纠纷。2010年7月6日,刘某申请对该页岩砖公司价值人民币70万元的机器设备进行诉前保全,安县人民法院裁定保全后,邓某于7月9日向法院起诉,8月17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尚处履行期间。后来,邓某某觉得自己是外地人,如果能把财产转移了,再一走了之岂不更好。于是,他就雇请了10多辆当地大货车和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仗着人多势众想趁放假之际将设备转走,结果到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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