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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千里 跨越四省 三年之久老案终执行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0-27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0年10月14日,是盐亭法院执行局值得庆贺的一天。这一天,分管副院长冯健率执行局四名法官和法警远从青海玉树押解着一名被执行人凯旋归来。这一场胜仗给执行局全局上下持续开展清积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原告邓正双与被告赵德强欠款纠纷一案早在2007年已经审结,根据我院判决,被告赵德强应支付原告邓正双煤款32800元及利息。当年,被告赵德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四处藏匿,原告邓正双在苦寻被告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封,即位于南部县店垭乡先锋桥页岩机砖厂相应价值的机器设备。承办法官以为本案可以就此轻松结案,不料却出现了案外人阳春宣。案外人称,赵德强砖厂的财产在我院出具裁定书之前已转卖给他所有,他已支付了相关款项,不能执行查封的机器设备,并提出执行异议。本案顿时陷入死角。
       为了走出困局,承办法官信守执行法官的承诺——不言放弃,他多方走访、深入调查,最后认定案外人阳春宣与被执行人赵德强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该厂的财产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赵德强。另一方面案外人阳春宣执行异议被驳回后遂向中院提起上诉,本案中止执行,通过两审判决,法院最终仍然认定查封的财产属被执行人赵德强所有。此时,申请执行人却拒绝对查封的财产予以评估拍卖,非要执行案外人阳春宣的财产,使案件再度陷入僵局。申请方开始了长达两年的缠访。
       在本案的关键人物赵德强消失两年后,如何找到他成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终于在 2010年10月的一天,承办法官从银行获悉,被执行人赵德强之妻在青海玉树有开户的记录,进而打听到被执行人赵德强也在当地务工。承办法官立刻回到局里向执行局长谭兵与分管副院长冯健汇报这一重大发现。在继续核实相关情况后,党组书记、代院长吴颖做出决定:迅速制定执行方案、赶赴玉树,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被执行人赵德强找出来。2010年10月10日早上7点,冯院长一行五人驱车踏上了去青海玉树寻找被执行人赵德强的路。2010年10月12日,在颠簸了近30小时后,执行队伍终于到达平均海拔达4400米的青海省玉树县。2010年10月13日,全部队员来不及调整身体,顶着严重的高原反应,在玉树迅速展开寻找被执行人赵德强的行动。五名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当地派出所查询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登记,一路前往当地各大银行查询被申请人的开户信息。数小时后,两路人马各有收获,在派出所查到了赵德强的暂住人口登记信息,在当地的农业银行查到了赵德强及其妻子的开户信息。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干警们在青海玉树终于见到了藏匿两年之久的赵德强。此时,已是下午两点,执行干警难掩内心的喜悦,仿佛已经看到执结本案的胜利曙光,于是决定不休息连夜赶路押解被执行人赵德强回四川。
       2010年10月14日14点,申请执行人邓正双已在法院大门口迎接这支执行队伍的归来。四个小时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54000元。至此,长达三年之久的执行难案在执行干警日行千里、跨越四省的奋力狙击下得以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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