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梓潼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裴俊申请执行邓邦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案外人邓邦勇以与被执行人有债务纠纷为由,损毁执行标的、与执行人员无理纠缠、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阻扰执行,围观群众多达100余人,致使现场混乱,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了恶劣影响。梓潼县人民法院现场对阻挠人员依法实施拘留,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执行,震慑了类似违法行为。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在稳控现场、防止事态扩大的同时,当即电话向法院领导汇报,陈光明院长立即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敬友忠对该事件作出明确指示:在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化解矛盾前提下,严厉打击抗法事件。随即,梓潼县人民法院快速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人力、物力应对事件处置。在较短时间内组织法警、执行法官20余人赶到现场,分成三个组开展工作:一是组织指挥组,对整个事态进行组织指挥;二是劝解协调组,劝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尽快退出现场;三是控制组,对阻挠执行公务人员进行控制,防止事态扩大。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在处置过程中,该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交换意见,争取各方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派出所等积极协助法院,指派人员参与法院处置工作。法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疏散围观群众,掌控执行现场,对案外人邓邦勇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但其仍一意孤行,损毁执行标的物,躺卧车底,继续阻扰法院执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执行人员迅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案外人邓邦勇予以司法拘留15日,使该案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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