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委政法委向游仙区检察院致感谢信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1-01 发稿编辑:刘庆
国庆前夕,一封来自西藏自治区委政法委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寄到了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信中对该院从维稳工作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和帮助西藏政法委赴川工作组共同做好四川绵阳籍申诉人的息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节日问候。
绵阳籍妇女冯某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做生意期间,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9月28日经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冯某及其父冯某某不服判决和高院不再审理的决定,而后委托绵阳市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及亲戚刘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此案中央政法委交由西藏政法委具体办理。西藏政法委极为重视,迅速组织专门人员对该案进行公正评查。通过评查认为案件处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问题。其后,西藏政法委派出该案工作组赴申诉人冯某某及代理人刘某某所在的绵阳市游仙区和三台县做息诉罢访工作。在省、市、区政法委领导下,游仙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德辉指派王建副检察长及控申科负责人配合西藏政法委工作组全力做好申诉代理人刘某某的解释劝息工作。经过大家与刘某某长时间沟通交谈及摆事实,释法说理,疏导教育,并提出符合法律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终于疏通了刘某某的抵触情绪,消除其疑惑,使其心悦诚服,刘某某也承诺以维稳大局为重,不再为申诉人代为申诉,并努力劝其息诉罢访。
通过游仙区检察院和西藏政法委等部门进一步做解释劝解工作,终于使这一起一年之久上访申诉案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了西藏自治区中央交办案件零的突破。为此,西藏政法委国庆前夕,寄来感谢信褒扬游仙区检察院干警良好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全力支持配合维稳工作,为西藏社会局势稳定做出了一份贡献。(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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