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同时,绵阳“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也将全面启动。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市、县(区)域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绵阳历经20余年普法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最初全民法律启蒙教育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政府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等活动成效显著。三台县被评为“一五”、“二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涪城区被评为“三五”、“四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县,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五”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游仙区街子乡王猛村、江油市九岭镇中和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台县六营镇菩提村作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已上报省、部待批。涪城区、三台县、北川县等5个单位被省法建办确定为省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2007年4月,北川羌族自治县被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级“法治县(市区)”试点后,其先进经验得到了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虽经5·12大地震,但于2008年9月在甘肃兰州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上北川仍交流了经验,荣获二等奖,为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冯元军 廖继光 徐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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