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7 月 3 日 ,来自平武县古城镇朝阳村脚坝组的农民工伍某,面色凝重的来到游仙区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窗口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并细致地询问和耐心的听他诉说。
原来,由于去年“ 5.12 ”地震使伍某家的房屋毁损,全家来到游仙区石马镇,经人介绍在绵阳市华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洗砂场从事冲水洗砂工作。今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 30 分左右,在工作中,由于河砂中混有大块的石料,无法冲洗,伍某就用手去搬,在搬动下面的石块时,上面的石块由于震动被抖松,滚下来把伍某的右手大拇指砸伤并造成其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遂即伍某被送至绵阳市骨科医院医治,在支付了 8000 元医疗费后,伍某再无钱医治,于 6 月 2 日提前出院。出院后,伍某及其家属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解决,却都被言辞拒绝。就在伍某陷入绝境时,经人提醒,他知道了法律援助,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来到了游仙区法律援助窗口。
看着他那张苍老的脸庞,接过他用颤抖的右手递来的材料,窗口接待人员满是心酸,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当即向区局分管领导冯茜副局长汇报、请示,冯副局长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给予其法律援助,并指示一定要告知承办人员做好安抚工作并及时维护好伍某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接受指派后,刻不容缓的积极奔走,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申请工伤认定,并多次组织伍某与华晨公司砂场负责人黄某进行调解,终于在承办人的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明之以理的感召下,双方在 2009 年 7 月 7 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当天伍某就拿到了华晨公司支付的赔偿款。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伍某却早已按捺不住,老泪横飞,双手紧紧地握着承办人的手,心情激动地说:“感谢你,感谢法律援助,你们真是我们农民工的及时雨啊”。短短四天的真情法律援助,犹如雪中送炭,让象伍某这样的社会弱势群体深深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人性化的无限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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