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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犯愁 法律援助伸手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7-16  发稿编辑:景秀丽

        二○○九年初,凉山州盐源县棉垭乡核桃村的罗古体与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的李文学相约,来到绵阳,在刘某某承包的城南新区工地上,谋到了一份开车的工作。尽管老板给的工资不高,但对生活在偏远山区的他们来说,已经相当满足了。为了赶工程进度,罗古体、李文学俩人起早贪黑,在工地上不辞辛劳。六月中旬,发工资的日子快到了,俩人喜出望外,在心里盘算着:工资拿到手后如何安排。然而,让他们料想不到的是,老板刘某某突然借口工地亏损,要无限期的拖欠他们的工资。俩人先后数次找到老板索要工资,均被刘某某以无钱拒绝了,并给他们俩人说,工地上要裁减工人,不需要罗古体、李文学为其开车了。罗、李二人讨要工资不成,顿时傻了眼:两人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不过 200 余元,要吃饭、要住宿,自己的家乡远在千里之外,在绵阳举目无亲的他们,即使要回到凉山州府西昌,人均也要近 200 元路费。 6 月 25 日傍晚,他们只好在沈家坝找了一家最便宜的小饭馆,简简单单的填饱了肚子,就依靠在小饭馆的屋檐下坐等天亮 , 打算工资不要了,回家去。但这一个难眠之夜让他们想了很多很多 , 不能就这样白白放弃靠自己汗水挣来的工钱,我们应该讨说法去。 26 日一大早,他们背着随身的行李,来到了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的工作人员述说了自己讨薪的艰辛,渴望能得到法律的帮助。望着彝族同胞那流露着期盼的目光,中心的工作人员决定,先采取非诉讼代理的手段,找到拖欠工资的刘某某,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彝族同胞追回应得的工资。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刘某某所在的石马镇法律援助站取得联系,提出由该站组织拖欠工资的双方进行调解,力争双方和解。石马法律援助站的王昌荣同志,顶烈日、冒酷暑,几经辗转,找了刘某某。在王昌荣的组织下,对刘某某苦口婆心的说服,晓之以礼、动之以情,刘某某终于被王昌荣那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的工作热忱所打动,与罗古体、李文学达成了和解协议:对刘某某由于亏损无法支付罗古体、李文学的工资余额进行了确认,并敦促刘某某当场向罗、李二人支付了 700 元工资;对尚欠的 4000 余元,刘某某承诺在今年 10 月底之前付清,并由石马法律援助站为罗、李二人代收邮寄转交。

        彝族同胞罗古体、李文学两人拿着 700 元钱,激动地握着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双手说:“我们今天遇到大好人了 , 非常感谢你们 ! ”他们在 6 月 26 日下午离绵返乡之前,将一面写着“方便快捷服务、助民依法维权”的大红锦旗,送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手中,表达了他们对游仙法援人的无限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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