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达90.6%,当庭裁判率为33%;刑事案件达80.95%,当庭裁判率为80.9%,减少了诉讼成本,促进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此外,江油法院在民事审判方面积极贯彻“庭前、庭中、庭后” 调解三原则,开展庭前证据交换、判前评断等制度,故而收到良好效果。(兰有斌 谢良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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