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江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
为了及时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江油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及时庭外调解。4月27日,江油雁门镇曹某到江油法院请求帮助其向江油某石材厂追讨拖欠工资2000元。江油法院马上通知石材厂厂长黄某到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并当场付清工资款。江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拖欠工资款纠纷案件,当即立案,及时审理。如原告陈某、陈某某被拖欠工资案,考虑两原告均为外地人,江油法院当即予以立案,并在最短时间内送达、开庭,并做好调解工作,仅十余天,被告张某还清拖欠的工资款。江油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服务思想,稳妥审理涉及人数众多返乡民工请求支付工资款案件,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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