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工作思路,突破传统的“不告不理”的被动司法模式,推行延伸职能、提前介入的方式,在诉前就主动介入各类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把工作做在前面,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安县灾后重建、实现经济恢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安县法院在立足审判的基础上,主动出击,延伸审判职能,提前介入群体性事件处理,将大量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或诉讼前的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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