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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对申诉案件试行"书面审"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3-30  发稿编辑:景秀丽
        今年元旦以来,江油法院审判监督庭对部分申诉案件试行书面审理,取得较好的效果。江油法院通过调阅原审卷发现,有近40%的申诉案件,原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及判决结果方面均无实质性错误。因此,对该类案件实行审判员独任书面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由审监庭讨论决定是否进入听证程序。通过筛选,使一些案件不必“进”入听证程序。这样做既减少了当事人、尤其是被申诉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审判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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