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借人用车需谨慎 交通肇事难逃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3-30  发稿编辑:景秀丽

324,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被告人王某因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不仅摩托车被损坏,还“白白”搭上了2万元医疗赔偿费用。

 

 

    今年110日上午,王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好朋友钟某,在绵江路,钟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张某及其搭载的女青年曾某倒地受伤,张某鼻腔内血管破裂,身体多处受伤;女青年曾某伤势更为严重,脑组织部份坏死头颅破裂,昏迷不醒达一个月之久,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得以脱险,但已花去医疗费用2万元。此案经交警处理,车主王某已为曾某预付医疗费用1万元,但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者钟某家徒四壁,无力支付医疗费。在这情况下,曾某只好将肇事者钟某、车主王某同时推上了被告席。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