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物价局采用义务价格监测机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1-11 发稿编辑:刘庆
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规范价格监测工作,发挥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游仙区建立了义务价格监测新机制,聘请了具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3名,为每位义务价格监测员配备计算器等必要的工作用品,每月发放通讯费50.00元/人。去年12月29日上午,对首批聘请的三名义务价格监测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为他们颁发了聘书、监测点标志牌、价格监测工作证。新的价格监测人员已从1月1日开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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