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离婚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即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次日,原、被告到庭,在法官主持下当庭调解和好,夫妻高高兴兴地把家回。这是江油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与裁判分立改革后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又讯:江油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 诉前告知风险 今年,江油市人民法院对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受理前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即在当事人起诉前就告知其败诉或执行不能风险责任的承担。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程序都能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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