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缓刑是我国《刑法》惩办与宽大、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一种刑罚制度,可法盲却可笑地认为:“犯了罪也不用坐牢,安逸!”,继续为所欲为。12月1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结束刘章和赵山的缓刑,新罪与原罪合并执行,以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刘章今年23岁,初中文化,2006年10月31日因犯抢夺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赵山今年19岁,2006年11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宣判后,两个法盲走出法院时,脑海里都冒出一个可笑的想法:原来判刑只是法官义正辞严地念念判决书,吓唬吓唬人而已!我是吓大的吗?该干啥还照样干啥!
今年2月1日,两人“操社会”时碰到一起,因为利益的缘故打了一架,一个拍着胸脯说:“老子正在家里服刑,怕哪个!”另一个毫不示弱:“大爷我也缓了3年,还怕你虾子不成!”这么一嚷,两人手下的小喽罗就出面劝解:“既然都是‘缓友’,不打不相识。干脆,我们合伙干算了。”
刘章和赵山就“握手言和”,共谋过年钱。第二天,赵山说:“刘哥,今天都腊月二十六了,再过几天就春节了。过年钱还没着落呢,咋个办?”刘章说:“要来钱快,只有硬抢,抢包抢手机都可以。”赵山同意:“好,反正我们人多。今晚就动手,抢了就跑,我们5个相互掩护。”两人手下那3个今年16岁的小喽罗(均已判了缓刑)表示赞同。
晚上10时,5人休息了一天后,就从租房里出来。才上街,就看到蒋某正边走路边打手机。刘章一看,蒋某的手机是摩托罗拉L72,价值1500左右,眼睛一亮:就它了!
5人悄悄尾随蒋某来到太白广场,见周围没有什么人,路灯也比较暗,就一下子扑上去抢,可蒋某却紧抓不放。5人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蒋某挟持到旁边一条小巷深处的果园里,狠狠地把他殴打了一顿,之后才抢走手机,扬长而去,并立马销赃,获得赃款270元,去吃宵夜挥霍掉。第二天,5人大摇大摆地上街企图再次伺机作案时,被蒋某认出并报警,5人很快被巡警擒获。事后,5人的家长对蒋某进行了赔偿。
12月14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章、赵山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走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章和赵山在缓刑期内犯新罪,依法结束缓刑,新罪与原罪合并执行,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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