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及(财税〔2008〕104号)文件规定: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据悉,我市极重灾区有北川县、安县、平武县等3个县,重灾区有江油市、梓潼县、游仙区、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6个县(市、区)。而现行中央和省上有关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均区分了“受灾严重地区”、“重灾区”和“受灾地区”。因此,我市平武、北川、安县、江油等9县市区严重受灾的企业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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