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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卖猪被扣秤 “12315”维权讨回公道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9-07  发稿编辑:

821,秀水工商所接到安县秀水镇群益村二组村民张发银投诉,言称:816,他将自养的肥猪7头卖给秀水镇个体猪肉屠销户(被投诉人)陈安明、胡家军,总计1221公斤,除皮302公斤,净重919公斤,购价14.8/公斤,总额13593.8元。虽然,当时,只付了3593.8元,欠投诉人1万元(未打欠条),将4头猪拉走,剩下3头猪请投诉人帮忙喂几天再来运走,双方认可;但是三天后,被投诉方付给投诉人所欠购猪款时,以称量不准和宰杀后卖不到价钱为由,强行扣去猪重50公斤,少付购猪款740元。投诉人不同意,争执不下,遂投诉该局“12315

秀水工商所及时受理了这起消费者投诉案,于822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由被投诉方当场付给投诉方余下的购猪款600元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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