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猪脚短秤2两 工商罚他3000元
本报讯 6月8日,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工商局黎雅工商所对个体户赵某某销售鲜猪肉缺斤短两的行为处以了3000元罚款,同时责令赵某某以双倍价格赔付消费者并当场兑现。
6月8日,既是中国传统的端午节,也是抗震救灾非常时期。当天上午,黎雅工商所执法人员正在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时,一位女士气冲冲地前来投诉称:“我在集贸市场鲜猪肉销售个体户赵某某处购买猪脚2根,售价每斤12元,共重4.6斤,付现金55元,但在工商所在市场上设立的电子公平秤上一称,重量却只有4.4斤,短秤2两。请工商所对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打击”。
接到举报后,黎雅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到赵某某的摊位调查核实:赵某某使用的杆枰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消费者投诉购买的猪脚短秤2两属实。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赵某某依法作出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