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两男子非法买卖、运输画眉鸟被判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12-09  发稿编辑:韩春梅

 

 11月12日,平武法院到平武县响岩镇清水村巡回审理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两起案件分别由平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国,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冬泉承办,在场旁听群众包括乡镇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共40余人。经过审理,两案的两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刑事处罚。

两案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被告人张甲以出售牟利为目的,分别以38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向赖某等五人出售画眉鸟共计8只,通过微信或收取现金共计获利6880元。

2020年1月至3月,位于成都的被告人李乙得知张甲在出售画眉鸟,遂通过微信交易的方式帮助宁某从张甲处代购画眉鸟共计3只,给付方式为由张甲将画眉鸟打包通过客运运输至成都后,再由李乙开车取回交给宁某,或者由宁某自行取回。

2020年4月,被告人李乙与宁某等四人邀约一起,由李乙驾车由成都前往平武县张甲家中购买画眉鸟,被告人李乙在明知其他三人在张甲处购买的3只画眉鸟为高于市场鸟类价格的野生(非人工繁育)画眉鸟,仍为其将画眉鸟从平武县运输至成都市。其中,宁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判处刑罚。

经过审理,平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甲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画眉鸟8只,被告人李乙帮助他人非法收购、运输画眉鸟6只,其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平武法院院领导践行为民服务办实事,通过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深入乡村进行普法宣传,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告诫当地百姓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后进行了普法宣传,告诉老百姓画眉鸟在平武当地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鸟类,深受人们的喜爱,但画眉鸟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此非法猎捕、买卖、运输画眉鸟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此外,还向在场群众宣传了电信网络诈骗及禁毒方面的法律常识,特别是告诫老年人不要轻易相信手机里的陌生人,号召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毒品,远离电信诈骗。(庞佳)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