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平武法院共受理诉前保全案件1200余件。诉讼保全案件300余件,占民商事案件的7%。上述财产保全案件中,诉前保全由平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实施,诉讼保全则由各审判业务庭负责实施。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自己的权益,从诉讼实践看,判决书到手却形同空文的事例屡见不鲜,为了避免这种背离当事人诉讼目的的现象出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达到民事诉讼的实际效果,防范部分不良当事人恶意转移甚至损毁财产的诉讼欺诈行为,平武法院在立案阶段即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为今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提供保障。
目前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胜攻坚阶段,为多措并举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平武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优化财产保全工作衔接,畅通财产保全案件移送渠道,提高财产保全的及时性、有效性,以保全促调解、促履行、促执行,把执行工作要素分解到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避免当事人多头跑路,切实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有效遏制“转移财产”,从案件源头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董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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