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 胜 李 迅 苏志飞 张玉红
安州农商银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守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秉承普商兼容零售银行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为全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打好责任落实“组合拳”提高靶向施策“精准度”,全力确保攻坚再战再捷做出了贡献。
一、组织有力,推动有序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扶贫攻坚专项政策方案大框架下,扎实推进开展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三是提高全员政治思想认识和责任感。让贫困农户更好地享有基本的金融产品服务。
二、措施具体成效明显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安州农商银行根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措施。
﹙二﹚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评级授信基础工作。目前已对全区80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评级授信覆盖面达100%,评定授信总额20198万元。
﹙三﹚加大扶贫小贷投放力度。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扶贫小额贷款3699户、金额7270万元,贷款余额6770万元。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达100%,2017年新增投放1366万元,完成办事处年度投放计划的80.35%。
﹙四﹚扎实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三大板块工作。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5894户,金额15496万元,贷款余额12035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1424万元,增幅13.42%。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产业扶贫贷款8户,金额8423万元,贷款余额4227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1877万元,增幅79.87%。借助党政和四川省农信的大平台,把握政策导向,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参与服务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信贷资金投入。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项目扶贫贷款3户,金额2790万元,贷款余额2490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465万元,增幅22.96%。
﹙五﹚大力推进“支农再贷款+增收平台”模式。安州农商银行先后向7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5118万元,向18个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300万元,向6个家庭农场发放贷款145万元,向20户专业大户发放贷款989万元,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更好发挥脱贫带动作用。截止2017年12月末,已采取“人行支农再贷款+增收平台”模式对新型农村主体发放贷款440万元,带动贫困户69户。
(六)畅通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巩固金融扶贫综合服务保障。一是该已在全区234个行政村和23个社区全面建立了金融便民惠民服务点和村级信贷服务工作室用房及金融联络员,对信贷优惠制度等全部上墙。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满足基础金融服务需求。二是截止12月末,安州农商银行共安装自助设备81台,POS机1045台,EPOS(电话终端)287台(其中:助农取款点254个),其中:自助设备和POS机达到各乡镇覆盖面100%,EPOS(电话终端)实现了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三、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把好信贷资金风险关口
经该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去财政局、区扶贫局衔接,现已到位风险补偿金800万元。该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中严格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投放,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全年投放5923万元,现有余额5839万元,符合风险补偿金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控风险
一是必须在贷款支用后15日内进行首次检查,确保资金用于脱贫项目,不得按一般小额农户贷款规定的检查频率实施贷后检查。二是适当提高常规贷后检查频率或不定期进行,密切关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对经营异常的,及时与政府帮扶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三是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结束后,先收回贷款本息,再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计划合理确定额度、期限后重新投放,防止借款人将经营收入盲目用于扩大规模或挪作他用。四是每次贷后检查、催收管理、风险处置均要形成书面资料,纳入专户档案管理,作为客户经理履职依据。五是按照政府及省联社工作精神要求,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做好展期、借新还旧,按照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紧盯2018年目标任务,抓好谋篇布局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工作效能。一是要端正思想认识,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和惰性认识,让金融扶贫作为政治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在全行形成高度共识。二是对前期已进行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回头看”,核实其授信额度、期限的合理性。对发生重大变化的贫困户,要及时会同村风控小组进行授信调整。三是将列入本年脱贫规划的重点村、组、户,作为精准扶贫的主要对象,确保有合理信贷需求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及时获得贷款支持。
(二)强化“双基惠农”合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能力。一是提升村级信贷服务工作室工作成效,在现已实现信贷服务工作室在辖内行政村和社区的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管理制度化、人员专业化、巡查监督常态化的模式真正实现信贷服务工作室的全面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基层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共联共建,明确信贷服务工作室运行管理机制,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共同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已经布放的惠农金融自助机具逐一清理,通过“迁、改、撤”,在合适的地方配置合适的机具,最大限度满足基础金融服务需求。
(三)聚焦农业改革和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全力推动产业扶贫。一是持续发挥该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的机制效能,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突出专业化服务优势。二是大力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模式,该农商银行已与区政府合作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新农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库选择优质客户,落实专项担保基金,充分发挥银政合作平台的作用,有效解决新型主体融资担保难题。三是进一步降低产业扶贫带动主体的融资成本,对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就业的信贷客户,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工具。
(四)落实责任到人,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双联活动”联系村—桑枣镇跳石村、乐兴镇民生村和金融系统定点扶贫示范村—沸水镇枫香村的对口帮扶工作,通过选派党员干部驻村挂职,开展座谈联谊、扶贫帮困、金融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利用电子银行、助农取款点、支农再贷款等载体,建立起利益联结纽带,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发展问题。驻村挂职人员和“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要深入贫困户了解致贫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本着产业带动、自愿发展原则,引导贫困户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和意愿选择项目,给予积极信贷支持,帮助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五)坚持合规操作,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坚持资金对应项目原则做好贷后检查,防止扶贫信贷资金被挪用或转借牟利。二是严格坚持尽职调查和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防止借、冒名贷款、多头贷款等因操作管理不到位形成的风险。三是强化信贷纪律执行,防止信贷从业人员滥用利率优惠政策发放人情贷款或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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