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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灰尘减层鞋印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1-05  发稿编辑:韩春梅

 

 他是农民,专偷农户,不留痕迹,因此被抓后大呼冤枉。可法官一出示灰尘减层鞋印照片,他就只好哑口无言。12月27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何兴,1995年生,四川省梓潼县仙峰乡农民,初中文化。从小偷鸡摸狗,初中毕业后变本加厉。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4月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犯诈骗罪,于2016年1月被梓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4月被梓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7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出来后,他不但不悔改,反而“灵感闪现”,决定专偷农户,因为农户大多没安装有防盗门,容易打开。“久病成良医”,他有一定的反侦破能力,每次作案,都戴上手套,不留指纹。并剃光头,以防掉头发。

2017年7月30日,何兴窜到梓潼县仙峰乡飞燕村,翻墙进入杨军家院内,用镰刀撬开门锁,进入房内。何兴在寻找财物时,发现杨军的妻子准备回家,只好“含恨”逃离现场。

8月5日,何兴窜到跟梓潼县仙峰乡一街之隔的江油市河口镇燕子村,翻墙进入吉大庆房内,盗走绿麦手机一部,乐视手机一部。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280.75元。案发后,被盗手机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旗开得胜”,何兴在盗窃吉大庆的手机后,又翻墙进入吉大庆邻居赵国标房内,从卧室抽屉中盗走现金4655元,其后将赃款耗用。

何兴以为乡下没有监控录像,公安人员拿他没办法。错了。警方接到吉大庆报案后,从吉大庆家地面提取了灰尘减层鞋印,这正是何兴所穿布鞋左脚鞋留下的。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他抓获。

12月27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何兴百般抵赖,大呼冤枉,可法官一出示灰尘减层鞋印照片,他就只好哑口无言。

法院审理认为何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何兴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何兴在杨军家实施盗窃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何兴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何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何兴向被害人赵国标退赔人民币四千六百五十五元。(兰有斌   梁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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