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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讳的代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0-19  发稿编辑:韩春梅

 

他没有文化,却有诸多的忌讳,没想有一天却栽到了忌讳上。10月10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张大山,1958年生,四川省江油市永胜镇农民,文盲。因为没有文化,他从小受祖母的影响,信神信鬼,给自己立下了许多忌讳。每做一件事,他都要翻一下老皇历,看一下宜忌。如果老皇历上说哪一天忌做哪件事,他是坚决不会做的。不仅如此,他也相信有神鬼的存在,仅仅是肉眼看不到而已。他常常这样反驳年轻人:“磁铁的磁力看不到,可是它存在;手机的电磁波也看不到,可是听说它对人体还有害。看不到,并不等于没有,神鬼也是这样。”所以他干农活每经过坟墓、坟山,都要喝几口酒,一是给自己壮胆,二是让那些“孤魂野鬼”闻到酒气就远远避开。

后来,张大山靠种天麻致富,就买了一辆拖拉机搞运输。有一次到太平镇拉砖,经过殡仪馆前面,拖拉机无故熄火,抛锚,他就认为是遇到了晦气。此后,他吸取“教训”,每次跑运输要经过殡仪馆,他就事前喝半瓶白酒,经过殡仪馆时,加快速度,目不斜视,呼啸而过。

6月27日下午,张大山又要到江油城郊来拉货,从永胜镇到江油城郊,殡仪馆是必经之地。按照“惯例”,张大山喝了半瓶白酒,之后发动拖拉机上路。下午两点多,路过殡仪馆时,他加快速度,企图超过前方由田攀登驾驶的小轿车。田攀登扭头一看,冷笑一声:“奇葩,一个破拖拉机也想超我?欺人太甚了吧!”也加快了速度。张大山见状,就把速度加到最高,致使两车在半分钟内并驾齐驱,谁也不让谁。一会儿后,因酒后开车,张大山判断有误,加上双手酒后有些颤抖,以致拖拉机跟小轿车相擦挂,火星四冒,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大山与田攀登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因为田攀登也是意气开车,故意不让道。经鉴定,张大山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案发后,张大山取得了田攀登的谅解。

10月10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张大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张大山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田攀登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张大山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梁柱生 程立雪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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