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极似爆竹的声响,却难逃民警的耳朵,引出了一起非法持枪案。2月1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2014年7月22日上午,江油民警下乡办案,走过江油北部雁门山区最险要的松木嘴时,突然听到一声爆响。带路的老乡判断说,那是大爆竹的声音。可警惕的民警却觉得不太像大爆竹的声音,便不畏山路崎岖,披荆斩棘,循着响声找去,发现一人正在持枪打猎。拿过那人的枪支检查,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非法持枪人董大成,1973年生,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农民,小学肄业。因松木嘴一带野兔多,他就私制一杆火药枪打猎。谁知才开第一枪,连一根野兔毛都没打着,就被警惕而敬业的民警挡获了。
2月14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董大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第67条、第73条、第72条之规定,判处董大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年。
(梁弄璋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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