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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起贪念 被罚一千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2-22  发稿编辑:韩春梅

 

买东西嫌贵,就偷钱来相抵,谁知触犯法律,被罚一千元钱。12月12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邓大鹏,1947年生,四川省江油市太平镇农民,小学文化。邻居外出打工,把自家的责任田免费交给他种。邓大鹏就想扩大蚕豆种植面积,可太平镇上卖的蚕豆种太贵。听说大康镇的蚕豆种便宜,邓大鹏就走十几里的山路前去购买。谁知走拢了一问,5元钱一斤,价格跟太平镇也差不多。邓大鹏问完所有的蚕豆种摊子,都是这个价。邓大鹏很生气,心想白走了十几里的山路。他看到谢大路的蚕豆种很好,就问谢大路有少不,4.8元一斤怎么样?谢大路说:“一分钱一分货,别人的蚕豆种比我差,开价比我还贵呢。我开的这个价是物有所值。”邓大鹏说:“可我买10斤,你总得少点儿。”谢大路是个直肠子性格:“别说你买10斤,就是买10吨,也一分钱不少!爱买不卖!”

邓大鹏听后很生气,可对比来对比去,还是觉得谢大路的蚕豆种很好,所以还是决定在这儿买。在称蚕豆种时,邓大鹏怀疑谢大路的秤有问题,就走到谢大路的旁边看秤。无意中发现谢大路的外衣口袋里露着三张10元的钞票,心想他把豆种卖这么贵,我要捞回来,就伸手把谢大路口袋中的30元钱偷走。

这个动作被旁边一个卖土豆的农民看到了。因此在邓大鹏付款提着蚕豆种袋子离去时,卖土豆农民就对谢大路说:“你摸摸你口袋里的钱少了没有?”谢大路一摸,发现先前卖豆种的30元钱不见了。卖土豆农民说:“刚才那人把你的钱偷走了。”谢大路急呼,可他要照管豆种,又不敢前去追。

这时,赶场农民贺加强见义勇为,上前逮住邓大鹏。邓大鹏不以为然地把偷来的30元钱拍到地上:“拿去,我不过跟他开了个玩笑!”略懂法律的贺加强逮住邓大鹏不放:“有你这样‘开玩笑’的吗?走,到派出所去说清楚!”

12月12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邓大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第52条、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判处邓大鹏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邓大鹏听完判决,哀叹:“200斤蚕豆种没了!”(梁柱生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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