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吸毒成瘾,为筹毒资以贩养吸,非法贩毒现场被抓。近日,经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2013年9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雷某在其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某小区的住所内,将价值100元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何某。2013年9月24日16时许,被告人雷某再次在上述地点将价值50元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何某。
2013年9月25日15时许,公安机关在该小区门口将被告人雷某抓获,从其身上查获准备贩卖的净重3.8318克毒品。经检验,从被告人雷某处查获的毒品中检出毒品海洛因。
据被告人雷某交代,自己吸毒十几年,已经上瘾,戒过几次,没有成功,加之自己又没有正当职业,便通过贩卖毒品来供自己吸毒。
(秦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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