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为开啤酒男子打伤歌城无辜服务员领刑赔钱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4-14  发稿编辑:韩春梅

 

因为服务员未及时开啤酒,便与服务员发生纠纷,后竟用啤酒瓶将一无辜服务员捅伤。近日,被告人朱某被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17日晚,被告人朱某邀约朋友在绵阳市涪城区富临大观园盛宴歌城喝酒唱歌,年轻人兴致很高,喝酒很快,朱某几次催促服务员开酒未果,便与负责朱某所在包间的服务员张某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打斗,后经劝解离开。李某离开后气愤不过,便手持碎啤酒瓶四处找张某,后误将歌城统一着装的服务员范某当成张某,用碎啤酒瓶将范某大腿刺伤逃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范某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范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范某6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涪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朱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涪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秦家智)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