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江油马角人谭某某在香泉乡某矿产开发公司的矿山进行破石作业时不幸被落石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主和死者家属立即就死者的善后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2月30日,死者家属一行十余人到北川县安监局、信访局,要求他们出面协调解决。得知这一消息后,香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安排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乡安办工作人员、香泉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进行调解。
12月30日下午5点,香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组织死者家属和企业双方共20余人在一起进行协商,直到晚上11点。经调解,双方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算法没有争议,分歧最大的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算法。死者家属咬定要按死者上月领的工资额作为基础数据进行计算,但企业方认为,工人工资是按工作量给付,而不是每月都同样多,有时一个月还没有工作可做,不同意按上月工资额计算。第一次调解不成功,考虑到时间已晚,双方同意明日继续调解。
12月31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又一次坐在一起进行协商。经调解,双方同意按2012年度四川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按中等水平处理死者遗体火化事宜,给付死者亲属为处理死者善后事宜产生的车旅费1000元,再一次性支付赔偿金60万元,死者家属配合企业办理死者保险事宜。双方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捺印,表示不再因为此事产生纠纷。(杨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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