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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里的罪恶交易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1-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有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毒贩虽不断变化花招,可终究难逃法网。11月18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7个月前的一天,交警小李和小张合骑一辆警用摩托在四川省江油市城区巡逻,突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小轿车。该轿车来到一个商务宾馆门口,停下,一个光头男子上车;之后,又开到下一个商务宾馆门口停下,一个小分头男子上车。

小李和小张马上判断,这是一辆黑车,正在非法拉客运营!于是开车的小李一扭油门,冲到轿车前面,命令轿车停下。小李下车叫司机出示证件,小张则拉开轿车的后车门,查看所拉乘客的情况,却发现车上载了三个人,一个平头正跟光头争执着什么,光头说:“这一小袋有一克,有个铲铲!你上次就坑了我一回儿!”平头说:“何必斤斤计较……”光头说:“不是斤斤计较,是克克计较……”回头一看,发现一名交警拉开了车门往里看,连忙噤声,同时把手里的东西慌慌张张地往裤兜里藏。

小张立即感到不对劲,厉声喝道:“那是什么,交出来!”

坐在另一侧车门旁的平头见势不妙,打开车门就想溜,小张连忙高喊:“小李,抓住那个平头,他想溜!”小李猛地一合车门,夹住平头一条后腿,将平头擒获。

光头见事情败露,只好把裤兜里的东西掏给小张:“不关我的事,是刘黄卖给我的。”小张一看,是两小袋白色的东西——毒品!

两名交警把车上所有人员押到附近派出所。

经查,刘黄,1986年生,四川省江油市义新乡农民,初中文化,在江油城区租房住,贩卖毒品。为躲避缉毒警察,他就租一辆黑车贩毒:先打电话给“客户”约好在哪儿见面,然后他就坐黑车“送货上门”。为了攫取更大的“利润”,他贩卖毒品时常常“短斤缺两”,“口碑”很差。

刚才刘黄卖给光头王宣恩冰毒0.58克,麻古0.1克,但两小袋他都谎称各1克,共收费380元。王宣恩掂了掂,觉得总重量都没有1克,他自备了一杆便携式弹簧秤,可这两袋东西太轻,称不出来,遂跟刘黄发生争吵,以致刘黄还没来得及跟小分头杨云富“做生意”,就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警方从刘黄身上搜得冰毒10.56克,麻古0.57克,又从他的租房内搜得冰毒0.38克。

11月18日上午,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长张燕与人民陪审员张明、尚福廷一起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刘黄明知是毒品却要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53条之规定,判处刘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兰有斌 梁柱生 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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