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对一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惩戒和威慑具有履行能力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雍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雍某应向申请人梁某支付股权转让款91.8万元。因雍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雍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在执行中也多次联系雍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但雍某除以其所有的轿车一辆折抵股权转让款4万元后,未再履行其他义务。法院在依法对雍某的财产进行查控时发现,2011年2月,雍某使用其银行帐户内的资金94万余元为其子购买了一套房产,以此逃避法院执行。
雍某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蓄意转移资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侦查。(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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