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管理,为群众吃上“放心肉”营造良好环境。8月7日下午,三台县新生镇召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会议,驻镇单位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人,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镇屠宰户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生镇副镇长陈桂全主持。
会上,新生镇畜牧站站长徐刚就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讲解。以及在新生镇境内销售的猪肉产品,进行全程跟踪,绝对禁止乱屠乱宰(农村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联合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畜牧等职能部门,对流入肉实行暂扣,对白板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和注水猪肉实行没收。
新生工商所所长王志斌指出,经营猪肉的个体户,应当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明示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猪肉的违法行为。
新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桂全宣读了新生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我镇境内销售的猪肉食品,必须是定点屠宰的产品,并持有检疫证和肉品品质检验证,未经定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销售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将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等用肉大户使用的猪肉必须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
会上,新生镇镇长杜真满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生猪屠宰管理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职能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我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杜真满任组长,副镇长陈桂全任副组长,驻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镇属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宣传单、公告、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生猪屠宰和猪肉消费安全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落实工作经费,执法过程中的罚款收入返还用于确保生猪屠宰工作的正常执法。(余小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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