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上午,盐亭县凤凰城税小林等18名原告为了表示对盐亭县人民法院的感谢,自发组织来到县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赠送题为“能动司法促稳定,官民和谐共圆梦”大红锦旗,感谢法院为其成功协调处理18件行政系列案件,解决了困扰他们两年多来的行政诉求。
2012年12月18日,盐亭法院受理了凤凰城何小红等18名原告分别起诉要求行政维权的系列案件。由于此系列案件影响较大,党组书记、院长吴颖,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杜尧立即召集行政庭办案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商议该系列案件的审理工作,要求办案法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迅速审理,并将审理情况向相关主要领导进行通报,争取在审理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会后,行政审判庭何文标庭长带领两名资深老庭长及时冒雨到现场勘验,走访村干部,听取原、被告、第三人意见,于2013年1月30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该案6名第三人是县城郊区的失地村民,在未报批获准的情况下,因加层修建房屋涉及相邻关系与原告和第三人引起相邻纠纷。由于补偿费用未及时兑现,相关部门未给第三人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补偿款一直未交付给原告,引发原告诉讼。
盐亭法院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矛盾,维护稳定,避免判决后的上诉、信访等情况发生,吴颖院长和杜尧副院长多次听取合议庭成员专题汇报,要求务必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在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下,大胆尝识和应用协调的方法,让官民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累。在协调过程中,办案法官以单方、双方、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多次找原、被告、第三人座谈协商,并与原告代理律师交换意见,因本案原告人员众多,意见不统一,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办案人员从不灰心气馁,从不放过一切机会,仍然耐心细致地作好协调工作。通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原、被告、第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2013年7月24日,18名原告在盐亭法院主持召开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兑付现场会上领取了补偿费、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0.5万元。同时,18名原告在盐亭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的情况下,对18件案件进行了撤诉。对此,18名原告和被告以及6名第三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盐亭法院行政庭立足本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职能,本着“积极协调、化解争议”的思想,强化为民意识,优化协调方法,注重办案效果,有效化解了一大批行政案件间的矛盾,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盐亭地方经济建设和追赶跨越大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章文超 何文标)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