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南山街道对辖区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审核,要求正在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重新递交《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大病证明,残疾证及赡养、抚养、家庭财产相关列表以及住房情况(如房产证或房东产权证)等有效证明,随后街道和社区将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为做好低保动态化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及《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街道建立并完善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机制。街道始终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把低保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一方面直面群众困难,心中装着群众,努力想方设法帮助居民解决困难,另一方面,坚决执行相关政策,绝对不放“敞水耙子”。仅2012年,共计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83户215人,新增低保户47户92人。目前南山街道低保户为1672户3735 人,全年发放低保金785余万元,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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