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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法院贯彻落实新修改民事诉讼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3-14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新修改民事诉讼法,统一全院裁判尺度,避免审判秩序出现混乱,尽快适应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安县法院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了全院干警对新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收看2013年1月5日召开的全省法院贯彻落实新修改民事诉讼法视频会议,认真学习省法院副院长李世成、张金明、谢商华的讲话精神。二是积极探索实践,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受理了一批小额诉讼案件,通过顺利审结,积累了审判实践经验。三是组织全院民商事审判法官进行坐谈,大家对小额诉讼、实现担保物权、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规定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专门召开了一次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对我院如何贯彻实施新修改民事诉讼法进行讨论,并通过了《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新修改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的实施意见》。

民事诉讼法的这次修改涉及条文80余条,创新了许多新制度、新规则,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行为保金、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检察建议等多项重大诉讼新制度。但大多数新制度、新规则规定较为原则、笼统,且无审判实践经验可供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在短期内也难以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这对法官的实践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一系列举措,安县人民法院全体审执人员已基本掌握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和基本要求,为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提高审判质效,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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