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发挥社会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2012年以来,平武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四个必须”、推行“五项制度”,从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认真落实“四个必须”。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领会最高院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和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四个必须”的工作要求 ,重新明确了信访接待工作理念,增强法官对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大力推进“五项制度”建设。 全面开展信访评估预访工作。涉诉信访产生的源头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要加强源头治理,必须从这些环节入手,平武法院以《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表》的形式,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对每个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示,及时化解。制定《关于涉诉访案件约期接谈规定》,规定要求,接谈法官与涉诉信访人共同填写约期接谈单,约定接谈或答复日期,接访人员承诺届时如期接待,来访人承诺在约定期内不再来访,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提高了涉诉信访接谈效率;加强涉诉信访通报规定。平武法院每季度分析通报一次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涉诉信访意识;完善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机制。涉诉信访问题原因复杂、矛盾交织,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往往难以奏效。平武法院除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预防、调解、分流、疏导等作用外,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委政法机关的信访联动机制工作中,切实利用联动机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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