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和窝串案为重点,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件1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今年以来,涪城区检察院在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中,充分发挥全局合力效应,做到决策现场化、(讯)询问与外围协查相呼应、分组取证与综合审查相结合,集中精力抓结案,并主动请求公诉部门审查前移、把关前移、补证前移,压缩诉讼周期,减少退查数量,主动协作促起诉,延伸案件跟踪范围;在确保办案规模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案件的“起诉率”与“有罪判决率”;反贪局将严厉打击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发动反贪干警主动出击,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联系,拓展案源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并立案侦查9件10人,占立案总数的75%和76.92%。
涪城区检察院今年立案查办的12起贪污贿赂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0件11人,其中5万至10万元案件3人,10万至50万元案件2人,50万至100万元以上6人,结案率为100%。先后查办了某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受贿150余万元、某县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受贿70余万元、某电管站站长贪污400余万元、某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受贿40余万元等大要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