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县质监局主动“约谈”企业,县内白酒、大米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共计23人次参加了约谈会。
通报了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组织参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内容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0805-2011)》。并对参会人员从原辅材料查验,出厂检验、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指导。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