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游仙区法院积极创新民商事案件审理机制,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力争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裁判公正、案结事了。
强化程序意识,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严格保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的程序权,保证充分的举证期和答辩期,注重证据交换的时间、步骤、详实记录举证、质证意见,除庭前调解和撤诉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给当事人充分的说理和展示证据的机会,切实保障程序公正。
强化证据意识,保证案件实体处理公平公正。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活动的生命线,确保裁判结果建立在充分确实的证据之上,确保据以定案的事实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确保采用的证据都已经过举证质证程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判结果正确。
强化效率意识,确保司法活动公正高效。对全院的人才资源进行调研,并据此进行优化配置,加强审执力量。今年以来,已向民商事审判一线充实年轻法官人员4名,极大缓解了审执一线案件多人少的压力。严格控制审判流程和节点管理,严把审限延长和诉讼中止审批关,杜绝超审限案件和久拖不决案件,确保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强化文书质量,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加强学习、交流,通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一系列技能大练兵活动,提高一线法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强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分析说理的深度和专业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采取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庭长分层审核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健全文书质量监管体系,确保文书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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