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我市商品住宅业主有关房屋室内净空、高度尺寸等投诉问题,市质监站要求各监督科室重点抓住分户验收程序监督,确保商品住宅功能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商品房必须在正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分户验收。按照报审的验收方案,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单位,会同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业主等一起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由参检人员签字确认。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达标的,由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并复查。
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实施分户验收工作,防范分户验收流于形式或组织不到位,造成商品住宅功能不完善、质量有缺陷等问题,近期,各科室进一步加强了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监督和抽查。对准备分户验收的在建工程,首先检查分户验收质保资料,同时深入现场对实体质量如外观尺寸、门窗、防水等分项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并与参建单位自检资料数据进行对比。对数据不一致情况,视为质量行为不规范,要求整改并再次复查。
通过严格的程序监督,强化参建单位对分户验收的重视,确保商品住宅功能完善质量合格,有效减少商品房质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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